每年中考都是有一些加分的政策,很多中考生都想了解一些新余今年中考的加分政策。那么,一起看一下2017年新余中考加分政策有哪些,仅供中考生参考。
2017年新余市中考加分优惠政策1、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的,加5分。
2、参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联合举办的体育运动会获得单项前五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加5分。
具体的加分竞赛项目如下:
省教育厅举办的体育竞赛项目(2013年6月—2015年12月)
——江西省中学生田径比赛
——江西省中学生排球比赛
——中国中学生足球联赛江西赛区比赛
——江西省中学生篮球比赛
省教育厅与省体育局联合举办的体育竞赛项目(2013年6月—2015年12月)
——江西省青少年田径比赛(锦标赛)
——江西省青少年儿童游泳锦标赛
——江西省青少年儿童乒乓球比赛(锦标赛)
——江西省青少年儿童羽毛球比赛(锦标赛)
——江西省青少年儿童网球比赛(锦标赛)
——江西省青少年跆拳道比赛(锦标赛)
——江西省青少年举重比赛(锦标赛)
——江西省青少年国际式摔跤比赛(锦标赛)
——江西省青少年武术套路锦标赛
——江西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田径比赛
——江西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乒乓球比赛
——江西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羽毛球比赛
——江西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举重比赛
——江西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篮球比赛
——江西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足球比赛
享受上述项目优惠加分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供运动成绩证书、秩序册、成绩册等原件。参加集体项目比赛的学生运动员还必须提供参赛场次表原件,或加盖主办单位印章的复印件。2015年12月31日以后举办的体育竞赛项目,不再作为中考优惠加分项目。
除了以上加分政策还有哪些加分项目?1.初中阶段参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艺术展演活动获得文艺、美术、书画、摄影作品一等奖的加5分。具体见江西省教育厅《关于江西省第六届中小学生、幼儿艺术展演活动获奖情况的通报》(赣教体艺字〔2015〕23号)。2015年12月31日以后举办的艺术展演活动,不作为中考优惠加分项目。
2.人民警察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参照《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公通字〔2005〕78号)具体规定执行。
3.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参照《关于印发〈江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政联〔2012〕8号)具体规定执行。
4.现役军人子女加20分。
5.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女家庭子女中考加15分、独生儿子加10分。
6.华侨子女、归侨及其子女、港澳同胞子女、台籍青少年考生加10分。
7.新余市高层次人才的子女中考加10分。具体见《新余市高层次人才优待办法》(余才字〔2010〕1号)。
注意:以上中考加分政策,考生如若能同时享受几种优惠时中考生只能享受其中的最高一项考加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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