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报考公安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由甘肃省公安厅政治部组织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或体能测评结论不合格的,不予录取。政治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报考普通专业考生在填报志愿前须对照招生专业身体条件进行自测,学院录取时按照上述标准及条件对照考生高考体检表进行录取,入校后学院统一进行体检复查,对不合格或不适宜在所录专业学习的,进行专业调整或予以退学。
第三十条报考公安专业的考生,在招生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均合格的基础上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依次录取。
报考普通专业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依次录取。
录取时,在同等分数下,按照单科成绩排序录取,其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第三十一条我院招生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达。被我院公安专业录取的考生,将在甘肃省公安厅、甘肃警察职业学院指定网站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