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漯河市艺术学校报名条件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漯河职业技术学院的单招简章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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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教基二〔2015〕78号)和省招办《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豫招中〔2015〕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下同)招生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继续实行统一信息采集、统一报名、统一考试、分类录取的招生办法。招生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坚持以人民满意为宗旨,以公平公正为核心,以信息公开为重点,以有效监督为保障,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加强管理,规范秩序,阳光招生,促进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促进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确保我市2015年中招工作的顺利进行。
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仍然采取全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各县区组织实施的办法。舞阳县、临颍县负责指导和组织本地的学生报名、考务、阅卷和普通高中录取。源汇区(含西城区)、郾城区、召陵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指导和组织本辖区内的学生报名和考务,阅卷和普通高中录取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各高中学校根据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负责本校的招生录取工作。
(一)报名 2015年高中阶段招生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报名工作由县区教科体局基础教育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zk.hagaozhong.com)采集考生报名信息。考生报名须交纳报名考务费,交费标准执行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我省中招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豫计收费〔2003〕966号)的规定。
(二)考试 2015年全省中招考试仍为单科考试方案,全省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英语听力考试采用光盘播放,各考点要统一配备相关设备。各学科考试时间和分值具体安排见附件1。
继续实行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体育考试和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纳入中招统一管理。
体育考试纳入综合素质评定之中,进行运动与健康素质测评,按满分50分计入中招考试成绩总分。
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由教育技术装备部门具体实施,按照三科满分共30分计入中招考试成绩总分。
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生物、地理、音乐、美术、地方课程、学校课程是必修课程,也应进行学业考查(考试),由初中学校组织实施,体现在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三)阅卷自2015年起,全市统一实行网上阅卷。源汇区、郾城区、召陵区的阅卷工作统一由市教育局组织,舞阳县、临颍县的阅卷工作由各县教体局组织,市县要选聘责任心强、理论和专业水平高的教师参加阅卷工作,要加强阅卷队伍管理,搞好培训,不断提高阅卷质量,要加强对阅卷工作的督查和监控,强化对主观题的复评,继续实行作文由三人独立评阅制度,提高阅卷的科学性、准确性,确保客观、公正。6月27日开始,7月3日结束,7月4日各县将分数盘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7月5日考生查询成绩,7月6—7日复核成绩。
(四)学生志愿填报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2015年我市考生填报志愿统一在“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zk.hagaozhong.com)”上进行,由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系统提示自主填报。
普通高中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9日—17日。普通高中填报志愿时,提前批志愿只能填报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的面向全省范围招生的航空实验班、宏志班、理科实验班、国际班,面向全市招生的“宏志班”、“春蕾班”以及普通高中招生的体育班、音乐班、美术班。第一批只能填报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2所),择校志愿只能填报1所。第二批只能填报其他的普通高中(2所),择校志愿只能填报1所。各普通高中根据录取情况需要征求志愿的,经批准后由市教育局在中招信息平台上发布征求志愿公告。
普通中专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8日—7月24日,每个考生可选报两个“五年制”、“3+2”志愿和两个小中专志愿,报考普通高中志愿的考生可以兼报“五年制”、“3+2”和小中专志愿。未兼报普通中专志愿的考生及未参加中招考试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可以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http//zzlq.heao.gov.cn)补报普通中专学校,也可直接与招生学校联系报名。
为方便学生选择普通中专学校,“2015年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已在“漯河教育信息网”上公布。同时,请各县区及时将省招办印制的《2015年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分发到各个初中学校并做好宣传工作。
各县区、各学校不得限制符合条件的考生填报志愿。考生报考志愿由学生本人填报,严禁强迫考生违背本人意愿填报志愿,严禁学校和教师代*生填报志愿。非经考生同意,任何人不得修改考生的报考志愿。
(五)录取录取工作分三批进行,第一批普通高中录取,第二批普通中专录取,第三批职业中专和职业高中录取。
1.普通高中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主要依据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进行网上录取。市区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舞阳、临颍两县教体局负责本县普通高中的录取工作。录取工作全部在河南省中招管理系统上进行,严格按志愿和成绩录取,无志愿者系统将无法录取。严禁普通高中学校接收无中招成绩的考生和已经注册高中阶段学籍的学生。严禁普通高中安排未在中招管理系统中录取的考生入校报到,未在中招管理系统录取的高一新生将不能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省提前批次录取时段为7月12日—15日,本市录取时段为7月18日—24日。录取按先统招后择校的顺序录取。统招生录取顺序为:先录第一志愿(含分配生录取),再录第二志愿,最后录取择校志愿。第一志愿未录满的学校待本批次所有学校第一志愿录取完毕后,方可录取第二志愿。
录取择校生,要根据志愿和择校生计划数,在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录取。
录取结束,考生可登陆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2.普通中专按照教育部的要求,“五年制”和“3+2”招生从参加2015年全省高中阶段招生文化课考试并达到一定分数要求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各小中专学校应优先录取参加中招考试并报有志愿的考生,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受报考其他高级中等学校的考生。小中专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凭初中毕业证录取新生。
普通中专录取工作统一在“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上进行。市招办将于7月29日前,将经过审查报有普通中专志愿的考生信息传给招生学校,招生学校可据此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全省拟于10月中旬集中办理新生录取审批手续。“五年制”、“3+2”和省管学校所录新生名册须经省招办审核并加盖省招办录取印章;市管学校所录新生名册报省招办备案并加盖省招办录取印章。
3.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录取由市教育局职业成人教育科负责组织。
(一)不断完善指标分配制度。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我市逐步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的比例,将市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中50%的名额,依据应届初中毕业生的数量按比例分配到市直初中和各区教科体局,再由区教科体局分配给区内初中,并逐步加大分配指标向薄弱初中和农村初中学校倾斜的力度。各区“分配生”分配方案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后,由市教育局统一录取。在录取时对具有“分配生”资格(连续三年在一所初中就读,其间没有转学、休学、留级等学籍变动情况,具有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的考生,结合考生志愿,在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录取。舞阳县和临颍县参照此办法执行。
(二)认真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政策。2015年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择校生比例暂按不超过本校招收非择校生计划数的10%安排,待国家有关部委文件下达后,按国家统一政策执行。
(三)严格控制中考政策性加分。我省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如下:
1.根据《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关于印发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05〕78号)规定,烈士子女照顾20分录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照顾10分录取。
2.依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归侨、侨眷考生照顾10分录取,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照顾10分录取。
3.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06〕22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豫发〔2007〕7号)精神,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县(市、区)高中时照顾10分。
4.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子女入学给予适当照顾的通知》(豫教基〔2004〕69号)精神,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顾10分。
5.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安置优惠政策的通知》(豫政〔2008〕56号)精神,移民搬迁后5年内,移民考生在中招中照顾10分。
6.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照顾10分录取;报考其它学校的,照顾5分录取。
7.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政联〔2011〕7号)精神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军区政治部印发的《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2012〕1号)要求执行。驻豫武警部队子女的教育优待参照执行。
8.获得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加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3〕90号)要求执行。
9.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解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子女回国后入学问题的通知》(教基厅〔2005〕16号),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初中毕业后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各县区要制定具体、严密的操作办法,严格审查照顾对象的资格,坚决抵制各种弄虚作假现象。
(四)严格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根据市区内各类普通高中分布不均衡的实际,为保证各区所有初中毕业生享有公平的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机会,市直各普通高中和郾城区、召陵区所属普通高中均面向全市区招生,其中漯河实验高中依据市有关文件精神继续面向全市招生。
舞阳县、临颍县所属各普通高中均面向本县招生。
漯河高中“宏志班”面向全省招收50名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漯河实验高中“宏志班”面向全市招收50名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具体办法仍按《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中“宏志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2009〕393号)执行。漯河实验高中“春蕾班”继续面向全市招收50名品学兼优、家庭贫困、应届初中毕业的女生。
(五)认真落实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各县区要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号)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完善落实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政策,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受教育权益。
(六)建立健全招生管理诚信和公示督导制度。一是健全诚信制度。建立健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诚信机制,各参与考试招生录取的相关人员都要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凡违背诚信、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要立即停止其职权,今后不得聘请其参与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二是落实公示督导制度。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招生录取方案、考试收费标准、加分学生名单以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案、内容、方法、程序等,均要向社会公示,强化管理和监督。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发现违规违纪问题,要及时处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县区要加强中招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制定具体的中招方案,经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各县区和有关学校要认真学习文件,准确理解和掌握中招政策;要结合实际,本着有利于社会稳定、有利于教育公平的原则,创造性地做好中招工作。要及时将招生录取的政策、计划、程序、办法等在相关媒体上公布;要挑选责任心强、办事公道、业务熟练的人员参与录取工作,教育纪检监察人员要全程监督;要开通咨询和投诉渠道,随时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化解矛盾,保持稳定。市教育局举报电话:3133094 5997862。
(二)加强规范管理,严肃招生纪律
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进行收费,任何单位和学校不准违规收费。严禁在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
除河南省教育厅批准的面向全省范围招生的航空实验班、宏志班、理科实验班、国际班和面向全市招生的市级“宏志班”、“春蕾班”外,任何学校不得跨区域招生。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做好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0〕10号)文件要求,不得限制学生报名,严禁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的手段争抢生源,杜绝违规招生。坚决禁止给初中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中招考试成绩对学校及学生进行排队或公布名次。
任何县区和学校不经市教育局同意不得单独组织考试,各普通高中录取艺术和体育特长生要在河南省中招信息管理系统上依据中招考试成绩录取,在市教育局规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不得录取。未参加中招考试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学生,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未经统一网上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被学校正常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省内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三)严格信息管理,保证规范公正
各县区要依托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成绩发布、招生录取、学籍注册等工作,加强对招生情况的监控和管理,实行阳光招生,保证中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四)重视宣传指导,提高服务水平
各县区、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工作,确保考生及时了解应知、须知的招生政策和信息。各县区和学校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认真做好考生和家长的咨询接待工作,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各初中学校要把“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zk.hagaozhong.com)”和“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http//zzlq.heao.gov.cn)的网址登陆方法以及需要考生做的工作和工作时限及时告诉广大考生和考生家长。要为考生提供更加人性化的考试服务,为残疾人考生等特殊群体平等报名、参加考试提供便利,营造温馨考试环境。
1、专科。漯河职业技术学院于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是由漯河大学、漯河艺术师范学校等5个学校合并。
2、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河南省漯河市,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普通公办高等专科院校。学院是国家优质高职建设院校,国家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国家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河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建设单位。
3、2015年8月,学院成功入选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首批100所高职院校之一。
4、2016年5月,由漯河市人民政府与河南工业大学联合创办的河南工业大学漯河工学院在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挂牌成立;
5、2017年4月,学院成立了许慎文化学院(许慎书院)。
6、2019年10月,通过教育部现代学徒制第一批试点单位验收。
7、2020年7月,入选高校心理健康教育试点单位名单。
8、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漯河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16年单独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学校全称:漯河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条: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地点:河南省漯河市大学路123号
第九条:办学特点: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地处中国食品名城、国家园林城市、中国旅游城市——河南省漯河市。京珠高速、南洛高速、京广铁路、107国道穿境而过,为豫南最大交通枢纽,交通十分便利。学院现有12个教学系部和一个二级艺术学院,开设了55个专业,80个招生专业方向,涵盖经济学、文学、管理学、工学、艺术、法学6大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学生13000人。学院实行专家治学,先后启动“双百工程”、“教授工程”、“双师教师”培训计划、“名师工程”等,同时,面向全国招聘专家型人才和外籍教师到校任教,学院现有教职工800多人,其中教授28人、副教授233人、讲师368人、博硕研究生138人、“双师型”教师285人。学院坚持以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宗旨,走产学研结合之路,积极开展“订单培养”、“工学结合”等办学模式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学院首倡的“订单培养”办学模式蜚声全国,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影响,学院“订单培养”学生就业满意率在96%以上。
第十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主管招生就业和教学工作的院领导为副组长,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处、就业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处,下设宣传、考务、录取、纪检监察等工作组,分工负责单独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漯河职业技术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与指导单独招生工作,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十二条: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2016年面向河南省实施单独招生,50个重点专业共计招生3700名。序号拟招生专业学制收费标准(元/年)计划(人)备注 1市场营销(市场开发与营销) 3年 3300 70 2市场营销(金融营销) 3年 3300 40 3会计 3年 3300 120 4连锁经营管理(门店管理) 3年 3300 30 5会计信息管理 3年 3300 30 6会计(银行事务管理) 3年 3300 50 7酒店管理 3年 3300 100 8旅游管理 3年 3300 50 9空中乘务 3年 3300 100 10高速铁路客运乘务 3年 3300 80 11食品质量与安全 3年 3600 50 12食品加工技术 3年 3600 120 13食品营养与检测 3年 3600 120 14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3年 4600 50艺术类 15环境艺术设计(室内环境设计) 3年 4600 50艺术类 16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网店设计) 3年 4600 30艺术类 17美术教育 3年 3600 50 18摄影摄像技术(商业人像) 3年 3600 40 19摄影摄像技术(广告摄影) 3年 3600 20 20机电一体化技术 3年 3600 110 21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维修) 3年 3600 120 22模具设计与制造 3年 3600 30 23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3年 3600 50 24数控技术(数控加工) 3年 3600 30 25机电一体化技术(银行ATM技术) 3年 3600 30 26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中德技师) 3年 3600 40 27纺织品设计 3年 3600 60 28服装与服饰设计 3年 4600 50艺术类 29服装设计与工艺 3年 3600 150 30学前教育 3年 3300 80 31音乐教育 3年 3300 30 32音乐表演 3年 4600 20艺术类 33舞蹈表演 3年 4600 20艺术类 34电气自动化技术 3年 3600 100 35无人机应用技术 3年 3600 80 36工业机器人技术 3年 3600 60 37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3年 3600 50 38制冷与空调技术 3年 3600 30 39计算机应用技术(大数据技术应用) 3年 3600 160 40物联网应用技术(物联网嵌入技术) 3年 3600 50 41计算机应用技术(高级软件开发工程师) 3年 3600 60 42计算机网络技术(3G/4G移动互联网开发工程师) 3年 3600 50 43计算机网络技术(营销网络方向) 3年 3600 50 44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站建设与维护) 3年 3600 50 45数字媒体应用技术(多媒体设计制作) 3年 3600 50 46建筑工程技术 3年 3600 150 47工程造价 3年 3600 40 48工程测量技术 3年 3600 85 49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装饰设计) 3年 3600 50 50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工程管理) 3年 3600 50 51电子商务 3年 3300 100 52商务管理 3年 3300 40 53物流管理 3年 3300 80 54学前教育 3年 3300 60培养幼儿双语教师 55英语教育 3年 3300 60 56商务英语(跨境电子商务) 3年 3300 60 57食品营养与检测(中外合作办学) 3年 12000 15 58室内艺术设计 3年 4600 50艺术类 59网络营销 3年 3300 50合计: 3700第五章报名与考试
第十三条:报名对象为已取得2016年河南省高招报名资格的应往届高中、中职毕业生以及同等学历考生。
第十四条:身体条件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十五条:网上报名:凡报考我院单独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含参加中职生“对口升学”报名),取得报名资格,按要求采集考生报名基本信息、照片、身份证图像和指纹信息。考生统一进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请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填报时间为2016年3月22日9时至27日18时,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填报时只能选择一所院校,考生可以在规定的填报志愿时间内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考生志愿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
第十六条:提交相关资料并领取准考证。普通高中考生申请文化素质免试的需在4月5日前提交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中职考生申请职业技能免试的需在4月5日前提交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考生网上报名后,须在2016年4月1日至4月9日到我院领取准考证。也可由考生所在学校统一领取。准考证发放及相关资料收取地点在学院办公楼一楼招生处。
第十七条:考试办法: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要求,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知识能力的要求,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规定、标准和《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规程》(试行)的规定组织命题、考试和录取。考试统一安排在2016年4月10日进行。
1、高中毕业生的评价方式。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文化素质”采用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考生需提供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有效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能提供有效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需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知识考试;“职业技能”由我院按照专业大类分专业测试。
2、中职毕业生的评价方式。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文化素质”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分450分。“职业技能”由我院按照专业大类分专业测试,满分300分。考生也可以提供各级技能竞赛成绩(国家级竞赛获奖300分,省级以上竞赛获奖280分;地市级竞赛一等奖270分,二等奖260分,三等奖250分。其他校级以上一等奖250分,二等奖245分,三等奖240分。不分名次220分。)或提供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等级(技师证300分,高级证280分,中级证260分,初级证240分),提供上述证书者可免考“职业技能”。
第十八条:特长加分项目及政策。为鼓励考生全面发展,选拔适合我院相关专业学习的生源,经过我院评审小组审核认定后的考生实行综合素质考核加分。
第十九条:根据招生计划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计划数和生源来源(普通高中、中职毕业生)数量,确定分类淘汰比例及录取分数线,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分名次平行时,依次按文化素质考试语、数、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预录取学生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预录考生名单上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
第二十条: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单独招生教育类型及待遇
第二十一条: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类型,专科层次。通过单独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凡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
第二十一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河南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进行收费。
第二十二条:奖助学金: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学生入学后可享受资助项目:入学“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院招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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